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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羅麗泰《Lolita》



作者:拉迪米‧納博可夫



中文版譯者:黃秀慧



中文版出版社:先覺



初版日期:2000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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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原著由俄國作家納博可夫(V.Nabokov)以英文寫成,並於西元1955年出版。



任何對於動漫畫、性文化研究、情色文學稍有涉略的人,都應知道這本書就是〞以loli一辭慣稱未成年少女〞的源頭;亦因為《Lolita》一書中對於主角的描寫和行為陳述,也使此書成了今日對於〞戀童癖〞的一種典範性代名詞。



書中的主角杭柏特先生,用儘一切手段來佔有自己的幻想,企圖完全的擁有一位未成年的女孩;但不知悲劇早在與她相遇時就已開始,當最後Lolita將離他而去,他亦得知在那被自己的欲念、幻想和偏執所掩蓋之下,真正的真相。

這段最後才帶出的一筆的懸疑,把主角帶入了地獄,萬劫不復。



我並不否認,是因為基於對於「羅莉控」(Lolicon / Lolita Complex)一詞的好奇和對於其起源的探究,才會特地找了這本書來看。

但和預先的想象中不同的是,在我閱讀過後,發覺《Lolita》並非應被歸類在「情色文學」、「三流黃色小說」之類的範疇裡。

雖然書中的情節描寫是令人煩悶、不愉快----在某些情節的描寫上是絕對的反道德----但請別因此這麼快的對《Lolita》做出宣判。如果你在書中看到了那些:非意圖性的謀殺、詐欺、迷昏、誘拐、謀殺……;那麼其實你也應該看到這些:自白、坦誠、贖罪、解脫、與無助。



美化或平反,對於《Lolita》一書來說,是無必要且無意義的,因為它就是如此的誠實,挑起那種人們認為邪惡、不可碰觸、上帝最終仍不可原諒的那一面;如同一面誠實之鏡,但亦非如薩德侯爵那般的瘋狂。



作者納博可夫所要傳達訊息,並非為了某種特殊的愛好加人辯解,否則他也不必在書中如此大膽之能事的交代主角是如何以幾近犯罪的手法,哄騙、誘拐並企將一名小女孩納為已有的過程。


若把作者的意圖曲解成創作一部空前的情色小說,更是大錯特錯,書中除了出於主角揶揄並略嫌粗鄙的語句,其實並無多少那種情色小說中那種令人激起強烈性慾或饑渴的語句。別忘了,《Lolita》是被寫一本自白書,無論是我們的主角內心多麼細小的絮語、異想天開,甚至一個無意義的嘆息,都忠實的被作者的書寫給記錄下來。在許多情節中,讓人產生的的感受不是〞索然無味〞就可交代的。


即使明白《Lolita》可能會被世人誤解、攻訐或查禁,但作者仍在前言的部分,略嫌多此一舉的借某角色之手做出如此的陳述:「以一個歷史案例而言,《Lolita》無疑會成為精神病學的經典;以藝術作品而論,它已超越了贖罪的觀點......,《Lolita》應當使我們所有的人----包括父母、社會工作者、教育家----以更大的警惕與視野,致力建造一個更安全的世界,養育更好的下一代。」



無論如何,你可以略過蕯德、可以不讀《查萊泰夫人的情人》,但在追求真實的路上,你卻得非讀《Lolita》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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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相關資料:



http://www.geocities.com/clarkcabo/loliintro.htm

http://www.ndhu.edu.tw/~u8903004/Lolit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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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商品資訊:
http://www.books.com.tw/exep/cdfile.php?item=0020083851




Lolita改編電影--【一樹梨花壓海棠】的原聲帶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23847



中文小說版


(ps.在誠品書局的幾家店面中仍能找到英文版本的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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