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搬回台北,老爸不知從哪處拿出了一個單掌可握的小東西給我:

 

「年輕人,不管什麼時候,那要注意自己的門面。」

 

一時還來不及明白是什麼回事,等那小東西入手,才知是一把充電式電動刮鬍刀。

 

還住在新竹時,比較不注意門面倒是真的;研究生嘛,寫論文時大門不出一步的,就算出門了也多是住處附近攤販飽餐,轉進雜貨商場填充日用品;若不是什麼正式場合,或到了唇上雜亂徒長數釐,我倒也不會勤快的清理。

 

但是,清理時我是習慣用著手動的刮鬍刀,最愛用的是賣場販售的,一包裝內含半打拋棄式手動刮鬍刀,買兩包足可刮上一個月。

 

總覺得親手動作一吋吋沿著臉皮把雜鬚碎斷,根除才是真正的刮鬍;或許電動刮鬍刀派的人難以體會,認為手動刮鬍費時,費錢,鬍子長些便會疼痛難忍,一不小心還會用力過猛毛孔見血,有什麼好?

但對我這手動刮鬍刀派的人來說,刮到破皮見血那只是技量不好,運刀不熟,皮膚滑潤不夠;再說,電鬍刀公司總是顧著賣電鬍刀給你,但那六片式轉刀鈍掉時總是難以補貨。心情上,電動刮鬍好似趕忙趕車,不知覺的和機器聲刮擦合意,匆匆幾下,等出門時一摸才發覺原以為除去的鬍根不知何時又冒出頭來;對我來說,只有真正貼著皮紋的手動刮鬍從容的來回幾下,鬍根盡起,技術好點連毛孔黑點都難以見著。

 

因此,在收下了老爸的電鬍刀之後,有幾日我還是保持著原來手動刮鬍的習性;但總被權變學派出身的老爸唸上一回:

 

「電鬍刀有什麼不好,充好了電一天24小時都可以刮嘛!你看你用手刮還要上肥皂洗刀子,用電動的幾下就清潔溜溜,連照鏡子都不用。」

 

在經過幾次的刮鬍之爭後,我想想一下,暫時先放下我喜歡的手動刮鬍,把在插座上充電的電動刮鬍刀拿來刷刷幾下;果然手動的效率和電動不可相提並論,但摸摸下巴卻又不得苦笑。

 

因為看似刮平的地方,鬍根輕輕的在指紋的揉搓下現形。

 

我輕輕的把充完電的電動刮鬍放進電腦桌的抽屜,想著為了避免傷了父子和氣,還是照著父囑,每天用它個一兩回。

 

也許再兩三個月後,等這電鬍刀頭的刀片鈍了,我想就可以找這個藉口把它打入冷宮,重回手動刮鬍的懷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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